毕业论文答辩是审查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步骤,是考核学生知识与能力综合水平的主要教学环节。为规范学院毕业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答辩时间及委员会的组成
1、答辩时间:
5月11日(周日)上午8点30分开始(提前10分钟到场)
2、学院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会由院长与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讲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委员会设领导小组并设13个答辩小组(滨海3个、茶山10个)。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贺晓武
副组长:周子渊、黄夏青、刘素敏
联络员:陈网(茶山答辩组)、高阳(滨海答辩组)
3、答辩小组应由3-5名教师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能参加答辩:
1、没有按规定时间将论文上传到论文平台的、没有及时上交有关材料的、没有及时定稿的同学。
2、检测重复率超标的同学。
具体如下:<20%可参加第一次答辩,重复率20%~35%修改后再答辩,≥35%不能参加答辩(论文成绩为不及格,下一学年答辩)。
3、由于身体等原因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同学。请于5月10日前填写《文学与传媒学院论文延迟答辩申请表》(见附件),由本人提出申请(附证明材料),指导老师签字,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方可。
三、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1、指导老师、评阅专家必须在5月8日20:00前完成评阅工作,答辩当日,由评阅专家携带学生的完整论文进入现场,用于交叉答辩时评阅使用。
2、答辩前夕指导老师、学生要进论文平台查阅答辩分组,详情以学院公示为准。
四、答辩方式及要求
1、答辩方式:线下答辩
2、答辩组组长负责本组答辩工作,介绍参加答辩的教师,宣读答辩的学生名单和顺序。
3、学生按顺序进行答辩,其程序为:
(1)每位学生用3分钟陈述论文写作的缘由、思路和主要内容。
(2)答辩教师提出3-4个问题,学生作出回答,答辩教师点评并提出修改意见。提问和回答的时间大致掌握在10分钟以内。
(3)指导教师在答辩时应回避自己指导的学生。
4、答辩会场要求:
(1)要求每位学生按时,不许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答辩者,毕业论文成绩将评为“不及格”。
(2)答辩过程中请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保持安静。
5、答辩完成后论文的修改工作:
答辩通过的学生,若答辩小组成员认为其论文在内容、结构及表达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缺陷,请务必根据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再上交论文及相关材料,否则论文成绩无效。
五、上交材料要求
1、论文答辩结束后,学生需在3日内上交1份最终修改好的存档论文(参照附件2中第1册和第3册)交给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负责第2册的材料收集并将所有材料装至档案袋(办公室领取),装袋完成后交至学院办公室,时间另行通知。(注:第3册中《温州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封面》需使用蓝色封面)
2、论文答辩各项工作完成后,学生于5月19日前将论文的最终电子版上传至论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