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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第三届“瓯江•青春•文学”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编辑: 来源:瓯江学院 时间:2011-03-15 阅读:

各系同学:

    我们已经成功地举办了二届文学征文比赛活动,今年我院决定继续开展第三届"瓯江·青春·文学"的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为了陶冶学生美好情操、提高人文素质,提供一个书写青春、展现自我的平台,我院特举行第三届"瓯江·青春·文学"征文比赛活动。这不但有利于丰富同学的精神生活、表现莘莘学子求学的独特经历;而且有利于展现瓯江学子创业创新、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采;更有利于体现积极乐观、健康和谐的文化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1年3月10日至5月10日。

    三、征文对象

    瓯江学院在校全日制学生。

    四、内容要求

    征文必须是原创作品,如有抄袭、剽窃等情况,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必须是发自内心感受和体验的文学作品,提倡学生从不同角度抒写学校生活独具一格的生存体验。既可写师生情、同学意,也可写个人成长中的感受;既可写专业学习的苦闷与欣喜,也可写宿舍、社团中的点滴与情感;既可写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兼职锻炼的经历,也可写青春生活的与众不同的独有体验。

    征文题目自拟。题材多样(真实、虚构皆可),体裁不限(分诗歌、散文、小说三组);篇幅不限。

    征文排版要求:电子文档用Word格式排版,A4纸页面,标题黑体二号,副标题楷体GB2312四号,正文小四号宋体,在标题下署名、系班级、联系号码。  

    五、参赛办法

    1、征文请在标题前注明"瓯江·青春·文学"征文比赛字样,并注明真实姓名、系别、专业、班级、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及文章体裁。

    2、参赛学生请在2011年5月10日前将征文(包括纸质打印版和电子版)送交到各系。

    3、各系对征文进行初审、分类(按体裁)、汇总,并在5月12日前交到教务部8号307室。(联系人:薛林海;联系电话:86680887;内线:8887;Email:xlh672737@wzu.edu.cn

    法学系: 夏小娜老师 25339225@qq.com   地点:4-205

    信息系: 曾超华老师361918526@qq.com   地点:5-207

    商务系: 杨黎慧老师 ojcswx@163.com    地点:4-501

    文学系: 温利燕老师540293937@qq.com   地点:4-302

    艺体系: 兰景将老师33078714@qq.com    地点:7-1104

    理学系: 李将将老师26821199@qq.com    地点:5-407

    工学系: 温长秋老师158982024@qq.com   地点:5-504

 

    六、评选办法

    由学院教务部5月15日组织评选委员会对作品(分专业组与非专业组两类)进行初评,5月20日终审;最后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胜奖若干名。

    七、表彰奖励

    1、按照《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8]122号)的奖励办法执行。

    2、获奖的文章最终结集成书,并赠送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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