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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作者:人文与外国语分院 编辑: 来源:人文与外国语分院 时间:2008-11-26 阅读:
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一、        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
(一) 派遣
1.       毕业时未签订正式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申请将档案、户口迁回生源地办理派遣手续。
提交材料
(1)       毕业证书;
(2)       学校开具的就业报到证。
2.       毕业时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须经过劳动部门鉴证并制定档案接收单位)办理派遣手续。
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
(2)学校开具的就业报到证;
(3)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二)改派受理对象
毕业时已领取就业报到证,因异地就业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1.       在浙江省内跨市(县、区)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请直接带齐材料到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不需经过浙江省教育厅审批。
2.       跨省调整就业去向,由市级单位调整至省级、中直单位,或由省级、中直单位调整至市级单位的毕业生,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知道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提交材料
1.       毕业证书‘
2.       原就业报到证;
3.       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
4.       《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
原未就业,直接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盖接收单位及就业主管部门的章即可;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解约但未落实新单位申请档案、户口回原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中新单位和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可不用盖章;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违约并落实新单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印章盖全。
(三)报到证遗失补办受理对象
浙江省内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提交材料
1.       毕业证书;
2.       身份证
3.       《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备注
报到证遗失请及时申请补办,毕业后超出两年不予签发就业报到证,浙江省教育厅将根据毕业生毕业时的派遣记录出具报到证派遣证明。
二、        浙江省内成教自考类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
受理对象
取得浙江省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专科以上国家承认学历,通过双向选择在浙江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浙江籍非在职毕业生。
提交材料
1.       毕业证书;
2.       就业协议书;
3.       身份证;
备注
1.       在生源地就业的由生源所在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浙江省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       跨地区就业的,或到省级、中直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由省高等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发《浙江省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       受理时限为毕业当年至次年年底;
4.       报到证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
5.       成教自考类报到证签发后不予办理补办及改派手续。
三、        浙江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和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受理对象
经我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在浙江省招收的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将档案、户口挂靠在我中心,或申请转回生源所在地人才中心或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提交材料
1.       毕业证书;
2.       报到证;
3.       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所在人事主管部门出示的人事调档函;
4.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备注
1.       档案材料已经到达我中心的,办理报到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转出,等档案到当地人才中心后,毕业生再到当地办理档案和落户手续。
2.       党员材料通常随档案一起转寄,党组织关系转移可以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浙江省教育厅机关党委办理。
说明
1.       以上各项手续材料齐全当日即可办结,办理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正将教育大厦一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0571-88008635。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西侧活动中心二楼,咨询电话:0571-87778791。
2.       手续中涉及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可在www.ejobmart.cn办事指南-派遣改派栏目“关于200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里下载或直接向窗口工作人员领取。
3.       所需材料中毕业证书与身份证可以是复印件。
4.       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时间为毕业后2年内,请务必在2年时限内办好个人档案、户籍等各项手续,超过时限一律不予办理。(毕业后2年内是指毕业后第3年年底前,如2006年7月毕业,就业手续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
5.       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的修改请联系户口迁移证签发派出所。
四、        学历认证
受理对象
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毕业生。
提交材料
1.1992年(含)以后取得的毕业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申请表。
2.1991年(含)以前取得的毕业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机(各1份)、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招生底册复印件盖学校红章(1份,此材料与毕业院校档案馆联系)、学历认证申请表。
办理方式
携带材料至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正将教育大厦一楼办事大厅或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西侧活动中心二楼办理。
认证结果领取方式
自取或邮寄(代邮局收取费用,国内:25元/份,不办理国外邮寄业务)。
办结时限
普通认证20个工作日内,加急认证5个工作日内(浙江省院校),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如期完成,将电话告之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收费标准
100元/份(中文)、300元/份(英文)、150元/份(成绩单)、100元/份(加急)、50元/份(备份中文报告)、100元/份(备份英文报告)。
备注
1.       通过专升本形式获得网络教育或中央电大本科文凭的本科学历认证,需对专科文凭一并进行认证。
2.       部队院校认证参考总参谋部、总政治部「1995」参训字034号《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学「1995」2号《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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