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检验过去,诚信成就未来。面对考试,考生们只需相信,学无止境,研途漫漫,矢志不渝,砥砺前行,老师们始终站在你们身后。温州理工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的教师代表特意为考研学子们录制了寄语视频,为各位即将奔赴考场的学子送上最温暖的祝福。
研究生考试作为国家重大教育考试和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路径,不仅是对考生知识的考验,也是一次对考生诚信检验。为了教育引导广大学生以积极的心态和诚信的精神应对研究生考试、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温州理工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特举行由吴悠同志领学的研究生考试诚信教育活动,全体党员和预备党员共同学习,进一步加深学生对诚信考试的理解和认知。
在本次研考中,考生需特别注意以下三个要点:
01
切勿将手机、智能手表、电子手环等通讯设备带入考点。进入考点时,按照规定集中存放手机,并通过智能安检门接受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
02
切勿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否则均作考试违纪处理,取消改科目考试成绩。
03
切勿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试场,否则同样作违规考试处理。
除此之外,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有考试作弊行为,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包括: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存储相关材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相关材料;
3.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
4.抢夺或窃取他人试卷以及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5.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6.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等。
更甚者,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包括:
1.组织团伙作弊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考试试题信息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顶替参加考试等行为。
需要重点强调的是,研考违法违纪面临着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及有关司法解释明确,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一下有期徒刑,并且,在研究生招考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因此,考生要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诚信考试,信守绳墨。
公平公正的考试是选拔人才的关键,同时也是衡量个人能力和知识的有效途径。法律给予每位考生以公平正义的保障,也会给予考试作弊者合理合法的裁决,愿每位考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希君生羽翼,一化北溟鱼,前方是你们用辛勤和汗水铺洒平整的美好未来。